| 金寨县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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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5-08 16:21 文章来源:金寨县商务局酒类办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一、填写《登记表》一式两份。
二、提交相关证、照复印件:
1、由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签字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2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;
3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4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;
5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(仅限生产商)。
注: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亲自办理的,受托人应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、业主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。
1、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备案登记全部手续;
2、为经营者发放如下材料。
①标牌(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);
②购货台帐;
③供货台帐;
④酒类流通管理文件汇编;
⑤酒类流通随附单。
金寨县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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